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前身是成立于1928年的国立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和成立于1929年的北平研究院物理学研究所,1950年在两所合并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1958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物理所是以物理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研究方向以凝聚态物理为主,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软物质与生物物理、理论和计算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超导、拓扑、纳米、表面、极端条件等多个学科走在了世界科技最前沿;磁学、光学、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等诸多领域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除了聚焦基础前沿问题,扎根中关村科研攻关外,物理所积极响应国家科技战略布局,投入北京科创中心怀柔科学城(综合条件实验装置、材料基因组研究平台和清洁能源材料测试诊断与研发平台)、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以及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的建设。作为“国家队”“国家人”,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全所上下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强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23年底,在物理所工作和学习过的院士专家共有80余人。目前在所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1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7人。
物理所是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物理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也是1985年国家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现设有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2个专业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并设有物理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2025年物理所博士生招生继续进行“申请—考核”招考改革,改革试点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转博和直博生的选拔考核机制暂不涉及。2025年物理所拟录取普通招考博士生约20名。注:具体博士生招生数以国科大招办实际批准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物理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导师书面同意报考意见。
7.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项规定中的条件。
(四)本科毕业报考推荐免试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考生,请参见《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方式。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物理所具体转博要求报考。
(六)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九)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考生在报考前须与物理所报考导师取得联系。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4年10月21日-11月01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只有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五学期在学硕士生,即2022年秋季入学硕士生),没有普通招考的招生方式。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5年1月10日,全天受理。本次网报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核报名(生源范围为第四学期本校在学硕士生,即2023年秋季入学硕士生)和普通招考两种招生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应届生应按“普通招考”类别报考。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于2025年1月16日前(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交的以送交时间为准)向物理所研究生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1份;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报考的培养单位招生部门,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6)其他材料:a.报考导师亲笔签名的书面同意报考意见(格式无要求,可由考生提交,也可由报考导师提交);b.《物理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本通知附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2025年1月16日之前向物理所研究生部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打印件,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物理所研究生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于考试前由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初试和复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直至录取结束。在复试阶段还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普通招考报名同时需交纳考博报名费:200元(微信搜索公众号“物理所财务处”,关注后点击“业务办理”→“考博费”,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点击“确认提交”→“立即支付”,完成交费)
6.考试科目
非定向考生,科目一选①1006申请考核制外国语,科目二根据报考专业选择适合的科目,科目三选③3001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科目一选①1001英语一,科目二根据报考专业选择适合的科目,科目三选③3050专业基础综合。
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请查阅:http://edu.iphy.ac.cn/moredetail.php?id=21145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普通招考“申请—考核”考试方式
(1)形式审核:招生领导小组指定的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审核。
(2)学术审核: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审核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淘汰率。
(3)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能力。笔试科目为一门,凝聚态物理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固体物理或固体化学或分子生物物理(三选一);理论物理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固体物理;光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光学;等离子体物理专业的考试科目为:等离子体物理或固体物理(二选一);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材料学或固体化学或固体物理(三选一);材料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为:材料学或固体化学或固体物理(三选一)。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权重为50%。
面试考核主要是业务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PPT报告,专家组进行提问和答辩。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按百分制给每位考生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权重为50%。
另外,报考导师须对其报考生进行学术审查,根据学术审查结果,每位导师每年最多推荐1名报考生参加下一阶段的考核选拔。考生报考时须向报考导师确认是否为唯一被推荐人,导师应将推荐结果尽早通知考生。
2.普通招考“申请—考核”考试时间:预计2025年3月,具体待通知。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物理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物理所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5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七、收费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各种专项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
住宿费按照物理所标准缴纳。
八、学习年限
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相关培养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复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后果,物理所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物理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和物理所网页(http://edu.iphy.ac.cn)查询物理所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物理所研究生部及报考导师咨询。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M楼研究生部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82649631
传 真:010-82649461
联系人:汪庭语
E-mail:wangtingyu@iphy.ac.cn
网 址:http://edu.iphy.ac.cn